栏目导航
关于落实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要求的通知
所属栏目:校内通知 发布时间:2022-08-01 发布作者: 阅读次数:
各单位(部门):
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,提升政府采购质效,根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的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
依法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,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、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。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,是采购需求管理的主要内容,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,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、合规性、合理性负责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工作。
根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各单位(部门)应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承担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,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。
二、明确要求
(一)开展市场调研。立项部门在确定需求前可通过咨询、论证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,了解相关产业发展、市场供给、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,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、升级更新、备品备件、耗材等后续采购,以及其他相关情况。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,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,并应当具有代表性。
(二)立项部门在招标前按照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的精神,编好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。
(三)建立审查机制。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好后,由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并报项目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,审批完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编制。
三、实施时间
从2021年7月1日开始,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,落实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要求。
附件: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.pdf
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2021年6月